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温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
发布日期:2018-07-18    作者:程智华律师
温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
     日前,温州乐清市法院对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首次实行民事、刑事、行政合并审判。
  江西籍青年吴某在温州乐清柳市镇开办一家电气加工作坊,雇人生产供电系统的小型断路器,明目张胆仿制德力西公司、正泰公司知名注册商标。2013年3 月,被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4994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共33377元。据此,乐清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元。这是温州法院系统自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制度以来审结的首案。
  近年来,温州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多,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不断涌现,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经浙江高院批准,温州中院、瑞安法院、乐清法院于今年1月开始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温州中院为此专门出台相关“三合一”的审判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今后凡涉及知识产权七个罪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均由知识产权庭审理。
  有关法律界人士称,侵犯同一知识产权而引发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有的案件被告既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责任,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能够有效统一裁判标准,避免裁判相互冲突,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对知识产权多重的救济和全方位的保护。
(转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