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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维权之维权方式篇——信访的利与弊
发布日期:2018-07-05    作者:沈玉潮律师
征收拆迁维权之维权方式篇——信访的利与弊

所谓“信访”,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但信访在征地拆迁维权中真的几乎是有弊无利的!
利:从理论上讲,上访是群众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既然赋予了我们信访的权利,我们可以行使!
弊:但实际上,信访却并没有发挥出多少实际效用。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对群众的上访都是敷衍了事,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不少地方政府还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对群众上访进行打击和限制。尤其是针对那些“进京上访”的群众,地方政府一般都会实施零忍耐政策,采取各种方式予以打压,包括雇佣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对上访人员进行截访、拘留等等。再者,即使有人成功来到北京上访,问题得到实际解决的几率也很小。因为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本身就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

信访维权建议:信访也不失为一种维权方式,但是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它所起到的效用真的是十分有限的。尤其是实践中某些被征收人不注重司法救济,将所有心思都花在上访上,几年过去了,事情始终没得到解决,最后还发现诉讼时效也过了,就这样白白丧失了维权机会,十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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