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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冒名办多张信用卡成"老赖" 诉银行获赔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银行信用卡申请材料上,小学文化,做小生意的广东女子纪淑娟,“摇身一变”成为跨国公司中层领导,名校博士毕业生。

  2012年,纪淑娟的生意伙伴利用其身份证,先后在5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并用之透支消费。在逾期未还后,上述银行均向纪淑娟进行催款。因为信用卡逾期,纪淑娟一度被列为“老赖名单”。

  在调取个人信息报告后,纪淑娟发现,当初的申请材料为虚假信息,此后,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涉事银行之一的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招行业务人员未尽核查义务,存在过错,应恢复纪淑娟个人信用记录,并赔偿精神损失。

  莫名欠款成“老赖”

  纪淑娟接到的第一个催收电话,是在2013年。自那以后,持续不断的催款信息,涌入纪淑娟的生活。

  催收方是五家不同的银行,内容大同小异:2012年至2013年间,纪淑娟曾在银行办理有一定透支额度的信用卡,此后通过信用卡进行消费,但并未按期还款。五张卡的额度从6000元至3万元,逾期未还款项,总额超过10万元。

  纪淑娟是广东普宁人,曾在南京从事销售工作,其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从未办理过上述信用卡,因此对这些催收信息未予理会。直到2015年1月,一通律师来电,让纪淑娟感到紧张。

  来电者是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代理律师,对方告诉纪淑娟,由于其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未按期还款,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效后,将其诉至法院。

  记者获得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诉纪淑娟一案一审判决书显示,银行诉求,纪淑娟应偿还本金及透支利息、滞纳金费用约3.3万元。

  一审法院秦淮区法院认为,纪淑娟使用信用卡时透支消费,未及时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015年1月16日,秦淮区法院一审宣判,对于浦发银行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在纪淑娟看来,自己并未与银行签约,也没有办理银行卡,因此对于还款的判决难以接受。由于未能执行法院判决,2015年12月19日,纪淑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身份信息遭冒用

  没有签约过信用卡,这些卡是谁在使用,又是如何被批准办理?一个名为华艳的人,向纪淑娟揭开这些谜团。

  华艳是纪淑娟的朋友,她的男友万俊海,是纪淑娟的一名生意伙伴。2012年,纪淑娟与万俊海合伙注册公司,约定由纪淑娟提供资金,万俊海负责注册等事务。此后,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纪淑娟一度将自己的身份证等证件,交给万俊海。

  按照华艳的说法,万俊海和自己使用纪淑娟的证件,一共办理5张信用卡,并进行消费。在电话中,华艳承诺将偿还信用卡欠款。

  不过,当持续被银行追款后,纪淑娟才意识到,华艳并未遵守承诺。纪淑娟告诉记者,自己乘坐12个小时的动车,从广东老家赶到南京,并与华艳、万俊海一道去报警。

  2015年11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淮海路派出所受理此案。警方出具的侦查材料中,通过对办理现场照片比对可以确认,华艳假冒纪淑娟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在填写联系方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树英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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