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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要警惕十大投资理财项目
发布日期:2018-05-02    作者:崔新江律师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呈现案件高发多发态势,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


同时,非法集资案件波及领域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变形变异,欺骗性强,有的冒用金融创新、精准扶贫、慈善互助等名目,有的授意唆使参与者虚构商品交易获得“消费返利”,更有甚者包装造假、隐匿资金、肆意挥霍,沦为赤裸裸的集资诈骗。


遇10种“投资理财”务必警惕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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