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大讲堂——六个征地拆迁问答为你解决心中的疑惑(二)问题一:如何判断评估价格是否合理?
评估结果是否合理与评估公司、评估人员的能力、资质有关,与评估人员是否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有关,与选择的评估方法有关,与评估时点是否正确,与评估中考量的各种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有关。
总而言之,判断评估价格是否合理没有一项简单地标准,要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实践中一般会将周边房屋市场价作为一个比较基准。法律也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为了尽可能保证评估价格的合理,被征收人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由于房屋市价、行情一直在变,评估时点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关注评估时点,法律规定评估时点应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尽可能选择信誉好、声望高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工作;
(3)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务必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救济程序。
问题二:征地拆迁中会不会拆着拆着就不拆了?一般而言,合法的征地拆迁项目都是经过政府审批的,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否则是不会随意更改的。因此,被征收人最好能抛弃这种侥幸心理。
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目的、拆迁范围、补偿标准有疑问,及时咨询律师,如果经过律师的审查,发现确有违法之处则立即提起程序维权,千万不要寄希望于政府主动停下拆迁的步伐,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问题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注意哪些问题?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是被征收人维权的重要一步,是收集政府违法点,找到谈判或诉讼筹码的重要方式。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被征收人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人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如果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3)法律对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都提出了要求,申请人一定要依法而行,实践中也有不少政府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将申请打回的情况。因此,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一定要进行明确、具体的表述,如果有疑问的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
问题四:签完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只留复印件行不行?答案是:不行!
首先,大家要明白,所谓补偿协议,是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被征收人有权保留至少一份协议原件。
其次,如果将所有原件都交给征收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征收方不在协议上动手脚,毕竟被征收人大都没有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签订的补偿协议很可能存在漏洞,将原件都给征收方,就给了对方可乘之机;二来将来如果发生纠纷诉诸法庭,被征收人没有原件作为证据提交是十分被动的。
因此,只保留复印件的做法是绝对错误的,这将使被征收人的利益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如果征收方试图这样做,其中一定有猫腻,被征收人可要擦亮眼睛了。
问题五:遭遇断水断电等暴力逼迁手段怎么办?断水断电是拆迁方常用的逼迁手段之一,之所以使用这些手段,就是为了逼迫那些不愿意搬迁的被征收人妥协。
首先被征收人要明白,这些逼签手段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如《征收条例》第31条就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征收方之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说到底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他们认为一般的被征收人都不懂法,也不敢和政府对着来。如果被征收人轻易屈服,那就真的遂了征收方的愿了。因此,如果遭遇停水停电等暴力逼迁手段,首先不要屈服,然后立即联系专业律师,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问题六:征地拆迁维权是否需要委托律师?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中,专业律师之所以常常发挥出扭转乾坤的作用,是因为他们除了能熟练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之外,还拥有丰富的诉讼、谈判经验,能够准确找到案件焦点问题,对症下药。
而对于没有法学基础和相关经验的被征收人来说,要在短时间内学习征地拆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是有一定难度的,要做到融会贯通、活学活用就更难了。
实践中还存在这种情况:由于很多律所都设有免费咨询服务,有的被征收人认为向征地拆迁方面的各大律所都咨询一遍,将他们的意见整合一下,就无需再请律师了。
这种想法的错误则在于:在咨询过程中,律师只能根据当事人口头描述、或者是一些简单的材料进行判断,由于律师并未征地介入到案件中,对具体细节问题并不了解看,给当事人的建议更多的是原则性的,真正操作起来还要结合各地的法律规定,并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其实是颇有难度的,远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