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亲友诈骗20000余元获刑一年六个月
男子冒充亲友诈骗20000余元获刑一年六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王金) 男子王某利用QQ、微信和电话骗取他人钱财,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被告人王某是贵州省遵义县人。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 王某通过访问被害人QQ空间的方式获取被害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然后通过添加被害人微信、QQ或拨打电话给被害人,冒充自己是被害人的战友、朋友、同学,先后向浙江慈溪曾某、贵州仁怀某消防队罗某、贵阳云岩杨某、安徽芜湖程某、乌鲁木齐某场站导航连汤某、贵州铜仁刘某、贵州赫章某消防队陈某等人借钱,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式,王某共骗取了陈某、刘某等八人钱财共计2229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确认。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