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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八个条件,才可拿到离婚证
发布日期:2018-03-30    作者:王丽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以上法律依据,做一下解读:
第一,属于合法夫妻关系
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有离婚一说。
离婚时必须先出示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换句话理解: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
第二、夫妻双方完全 自愿 且 感情破裂
如果双方感情关系完全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出于双方自愿,协商不成,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则需要主张者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暴,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2年及以上等。
第三,夫妻双方要明确对子女抚养问题
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离婚案件中重要的一环,也是双方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或经法院判决出唯一结果),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规定。


第四,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五、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第七、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第八、双方当事人本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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