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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怎么分割,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8-03-26    作者:刘琬琳律师
很多在结婚前互不了解的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会选择闪婚。一旦发现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不像他们所想象的不食人间烟火,往往会选择离婚。此时,由于结婚不久,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割为难了不少人。那么,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怎么分割,如何分割呢?
对于婚前夫妻财产的赠与,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赠与其他财产,赠与房产。下面,就分类对婚前财产赠与,离婚怎么分割进行简单的解答。
一、什么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
婚前夫妻之间的赠与和一般的赠与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婚前的夫妻赠与中,可能包含着结婚的赠与条件,如,以结婚为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婚前男女之间的赠与可能包含着希望结婚的目的。但是有时赠与方又未予以明示,因此,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二、赠与房产以外的财产
(一) 、视为彩礼,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1、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时,如果视为彩礼的,离婚时按照以上的处理方式进行分割。
(二)、不视为彩礼的,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对于不能视为彩礼的赠与财产,由于男女双方对婚前赠与是否附条件或义务没有约定或不明,只能做两种解释:
1、没有约定条件或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条件,则离婚时,按法《合同》规定的处理:已经履行了的,不必返还,没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2、该所付条件为必须结婚。如果赠与所付条件或义务为结婚,则离婚时,该条件已经成就,义务已经履行,即已经结过婚,故赠与已经履行了的,不必返还,没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三、婚前赠与房产的,离婚怎么分割?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关键是对财产的认定,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因此,有没有必要将赠与的财产约定一定的条件,附上一定的义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详细的,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赠与,免得到最后人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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