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03-16    作者:孙术校律师
中国楼市如日中天,疯狂的房价带动着整个社会的不安,一系列和楼市相关的限购政策出台带来了疯狂的离婚潮,据新闻报道,某一线城市限购令出台的当日,离婚的夫妻就超过三百多对,比平日的数据高出了百分之四十,说是办离婚,却一点看不出感情不好。
  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