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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多少
发布日期:2018-03-05    作者:孙术校律师
开车在道路上行驶,稍有不慎很容易酿成灾祸。如果是因为车主违反了某些交通安全法规而引发了交通事故,那毫无疑问要承担较重的责任,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那么赔偿是肯定少不了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多少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的损害赔偿数额应当按照其在事故中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来承担。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一般会主张精神赔偿权利。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此外,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相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如果交通事故不仅致人死亡,还损坏了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肇事方一般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实践中具体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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