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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发布日期:2018-03-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合作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这就是说,可以申请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对合作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合作各方应根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各自承担债务责任的比例,但不得影响合作各方连带责任的履行。偿还合作企业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作一方,有权向其他合作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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