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流程
发布日期:2018-02-28    作者:孙术校律师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接触到“住房公积金”这个词,但是很多人对其却并不太了解。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还房贷时才能用到,其实不然。 
  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常常都会缴纳,因为它包括在“五险一金”中,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大家买房的负担,但现在公积金除了可以买房之外,也可以由职工申请提取到个人的账户,只是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流程,才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有下边情形之一的,并且能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可以向自己的单位咨询,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职工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相关资料到给本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主要有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积金中心审批后会进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