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日期:2018-02-28    作者:孙术校律师
临近毕业季,许多人面临着走向社会找工作的压力,也要开始自己找房子,自力更生。但是年轻人往往因为社会经验的缺乏,在租房子很多事情上容易陷入纠纷。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管是从合同的形式上,还是合同具体的内容上,都是承租人需要多加留意的。只有做好事前的审查,对合同的一些事项双方做好约定,才能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书面协议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一些房东在好没签订合同时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但是如果租户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那么如果房东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之前口头承诺,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二、写明租期,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如果租期长于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和房东约定,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不愿意,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三、明确房租和各种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使用比较普遍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四、不要忽视电话、宽带,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租户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有的租户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写清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
  以上就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一些事项。除了以上事项,实践中还有很多是租户需要多加留意的地方,这里无法一一列举,建议大家在租房子之前事先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