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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发布日期:2018-02-09    作者:沈玉潮律师
(一)承租房屋的用途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分为商铺和住宅等,往往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为准。
即承租房屋的用途分为两种:
1.用于商用,进行生产经营(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为准);
2.居民生活居住用房;
(二)承租人有哪些呢?
根据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体现在产权证书上。即公房承租人和私房承租人。
(二)承租人的补偿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可知给予公平补偿的被征收人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公房承租人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1)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
2)未购公房
未购公房的承租人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因此,其不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不属于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其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以及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2.私房承租人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
3.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
1)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2)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4.如果遇到征收时,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合同因遇到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承租人多缴纳的租赁费,出租人应当返还给承租人。
5. 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等补偿如何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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