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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18-02-05    作者:110网律师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犯罪的犯罪主体一致,前罪客观表现为“挪用”,后罪的客观表现则为“侵占”,除了在犯罪客观方面不一致,二者在犯罪客体和对象方面又有何不同呢 杭州刑事律师特意整理了关于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的区别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有什么区别?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杭州刑事律师: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二者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以上就是有关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区别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杭州专业刑事律师咨询。




律师会见的作用和意义:1、了解办案机关扣押的具体物品,并要求杭州刑事律师:办案机关返还扣押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2、了解案情(主要了解:1、犯罪嫌疑人已杭州刑事律师:经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都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哪些问题)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告诉其涉及的罪名的构成条件;告诉其案件可能的结果;告诉他可以采取的辩护方案;告诉他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如此,犯罪嫌疑人在对办案机关进行讯问时才能做到心中杭州刑事律师:有数,才不会被办案人员牵着鼻子走。3、为犯罪嫌疑人与亲友之间的联系纽带,进行必要的亲情沟通。4、会见了解案情后,若有希望取保候审、判处缓刑的,应积极退赃,赔偿受害人并达成和解,并由律师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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