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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省抢夺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30    作者:石闯律师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1】【4】
(一)抢夺价值人民币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50%)或者2年内3次抢夺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抢夺骗价值人民币4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10)为50%),或者致人重伤、自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抢夺价值人民币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10)为50%),或者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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