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州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如何讨债?
发布日期:2018-01-29    作者:张静律师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有两种清算方式,一是投资人自行清算;二是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
 
在投资人自行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在收到投资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在投资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投资人仍然负有清偿责任,五年后,投资人就不再负有清偿责任。
 
欠条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同意偿还后能反悔吗?
  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不再有胜诉的可能,更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相关法律可参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