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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具有继承资格的亲属不能担任见证人
发布日期:2018-01-14    作者:怀向阳律师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属无效。且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遗嘱的见证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代书遗嘱中,立嘱人只盖章,未签字,也属于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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