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护商业秘密,要从内部抓起
【发表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邱戈龙、陈键城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意识
【案例来源】(2012)深中法知民初字第687号
【导读】
凡是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而当向社会公开了该信息就会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的信息一般企业都会采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对于企业而言,研究开发商业秘密很重要,然面对复杂的市场,商业秘密面临侵权的危险也无处不在,故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侵害更重要。
【基本案情】
原告S信息有限公司主营网络营销平台及软件开发。其曾推出网络营销工具“sk”,后相继研发出一系列的配套计算机软件(“sk·赢销宝”等)并分别进行了登记。
被告尹某于2008年4月21日入职原告技术部,先后担任技术经理、技术总监、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原告曾和尹某签订了书面保密协议。被告尹某于2011年5月31日离职。
被告张某于2004年至3月29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原告销售部门工作,曾担任过原告公司的销售部门总监,原告与被告张某曾签订书面保密协议。2012年9月20日,被告尹某与被告张某离组建被告W公司,主要经营 “E销通”软件的销售。本案中原告主张“E销通”软件实为原告研发的软件--“sk·赢销宝”。
【法院判决】
一、驳回原告S信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800元、鉴定费人民币100000元,共计人民币122800元,均由原告S信息有限公司承担。
【评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律师邱戈龙、陈键城认为:
任何保密制度总归会存在缺陷,无论其投入多大,惩罚机制多严格,在利益面前,就会有屈服。商业秘密被侵权,最多发生在离职员工之间。企业为了生产经营不得不雇佣员工,不得不使部分员工知悉其商业秘密。有时尽管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侵权事件依然层出不穷,例如本案亦是此种情况。这其实和员工保密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侵权的后果以及和企业联系不强等因素有关。在进行各种保密规章制度制定之前,企业首先要做的是提高自身和员工的保密意识,让其认识到哪些属于商业秘密需要保密,保密的重要性以及违反的后果等。
如何提高自身和员工的保密意识呢?企业可以通过培训形成并强化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道德观念、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秘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自觉性。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入职面谈并行成文字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员工举办培训讲座、在办公场所厂房等地方贴上标语、在公告板上通告、在公司内部宣传和沟通工具如报纸、期刊、局域网上发表文章、离职面谈并形成文字记录等。
此外:企业的制定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合同的基础上,还要在日常经营中掌握保守商业秘密的技巧,经常进行检查监督。要将每一重要的商业秘密(例如本案涉案软件的源代码)分割成多个部分,不同的部分安排不同的人员从事开发、操作、管理,使得企业中尽可能少的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整体部分;要对企业内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检查,及时发现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外出巡查,以免商业秘密被侵犯后仍一无所知,错过最佳的补救、反击机会,是企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