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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发布日期:2018-01-04    作者:邓普云律师
一、什么是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
二、代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在遗嘱人不能书写或不愿意书写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为书写,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的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
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3、须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4、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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