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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背后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发布日期:2017-12-29    作者:姚艳艳律师
姚律师导读:
      彩礼是男方为迎娶女方所赠送给女方父母的礼金,既然是为了结婚而给付,若是结不成婚肯定又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因为有赠送彩礼这个习俗一直存在,关于彩礼的纠纷也从没间断过。那么,关于彩礼背后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来源:中国法治网


返还“彩礼”的条件
      1、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2、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 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
      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给付彩礼,接受彩礼的也是另一方的父母,因此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即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


那些东西不属于“彩礼”
      1、恋爱中赠送的礼物


      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所以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但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还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2、改口费、认亲费


      亲戚朋友赠送礼金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也不能算作彩礼。


      另外,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


骗取“彩礼”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有的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得彩礼后,就直接跑路,也无法联系到任何与其相关的人,这些行为可能涉及到刑法上的诈骗罪。


      诈骗罪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对于涉嫌通过订亲骗取彩礼的行为,可以诈骗罪进行起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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