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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12-28    作者:孙术校律师
离婚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相关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新婚姻法中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有约定,按约定。
  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内容具有很大自主性的书面协议,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财产债务承担等内容,在双方有约定了财产债务承担方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2、无约定,一般应当平均分配。
  离婚双方没有约定离婚事项的,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个人债务的特殊规定:
  中国婚姻法网婚姻法律师提示,如果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在对外借债时,明确说明此债务为丈夫或妻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此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列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提醒: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的财产和债务达成一致,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来履行,夫妻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对外不具有效力,债权人依然可以向约定不承担夫妻债务的一方索要。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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