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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发布日期:2017-12-09    作者:孙术校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在赔偿项目中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具体的数目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不同情况,最后确定得数额都是不一样的。计算这个数额的时候要参考不同的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首先考虑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侵权方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以及造成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和态度等,都会在法官的考虑范围内。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
  交通事故对伤者造成的伤害是长期的、短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伤者带来工作、生活、学习的影响以及影响程度的多少都要考虑在内。根据影响的程度来决定赔偿的数额。伤残评定等级越高,赔偿的数额就越多。
  三、侵权人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
  受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费用往往会高,但是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的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如果费用过高,执行起来可能会比较困难。
  四、最高限赔数额因素
  在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也不宜提出过高的赔偿数额。根据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最新标准出台,安徽省地区,结合受害者的伤残等级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江苏省规定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广东省的标准是如果造成损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在30万以下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基础上,也可以投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这样就能减轻赔偿的责任。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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