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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能发生哪些风险?
发布日期:2017-12-01    作者:张静律师
1、如果过户前,房价波动较大,一方很可能会要求调整交易价格,否则就反悔。
2、该商品房项目手续有问题,最终无法办理房产证,或者长期无法办理房产证。
3、该商品房有贷款,卖方未按时归还贷款,导致银行收房。
4、卖方因其他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查封、保全该房。
5、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原约定的贷款条件,或者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税费数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费承担产生争议。
可能发生的风险当然不止以上这几项,但就杨文战律师以前的经验来看,以上几种情况是纠纷中比较常见的。尤其是房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卖方反悔的极多,如果买方不同意,如本案中卖方那样,私下把房子过户给其他人的事情就很可能发生,或者卖方会与他人虚构债务,由他人起诉保全房产,也有的卖方会怠于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发生以上风险,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买方最终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在有些情况下,买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司法手段,最终拿到房产证,但是,肯定要付出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也许得打两次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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