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能否起诉继续履行合同?
生活中,不管是买房买车,只要涉及商品买卖的,都会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一方违约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这时守约方想要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那么是否可以只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
未履行合同的可起诉继续履行
在实践中,签订买卖合同后,会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守约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就只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去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而,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需要的注意的是,在起诉书中,不能仅仅诉求:“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类的内容,这样是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诉求从而败诉的。
首先,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对于解除合同而言,被告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提出解除合同,提出继续履行合同无事实根据。
违约方只是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已,合同依然存在且有效的,这时受约人应该根据实际,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偿,或让违约方履行合同相应的事项,并赔偿。如要求违约方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等。
其次,该请求是抽象的诉讼请求,不是具体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不符。
最后,该请求没有执行内容,判决了也无法执行,达不到诉请目的。
当然了,并不是说不能在法院诉讼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最好能结合具体实际的诉求,一并提出,如要求在一个月内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支付违约金等。要是涉及金额大、案情复杂的,建议找个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后,在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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