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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会受什么处罚?
发布日期:2017-11-22    作者:张梅律师
童工一直被视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并且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尤其是在贫困地区,为了生活不得不辍学走上打工的道路。通常16岁以下的工人就被称为童工,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那么,工厂雇佣童工会触犯哪些法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在下文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工厂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工厂雇佣童工,就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
  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就有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而《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更是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厂雇佣童工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综上可知,凡是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都属于未成年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工厂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是工厂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私自雇佣未成年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人时要格外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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