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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17-11-10    作者:姚雷律师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但并不是所有的公证遗嘱都是绝对有效的,那么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什么?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一、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比如a先立遗嘱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遗嘱当然实效)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厉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这是兜底的,对于前面没有涉及的情况,都可以适用)。
二、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什么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以上就是有关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以及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什么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实中,有人会绝对既然在所有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那么遗嘱只要公证了就万事大吉了。事实并非如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了解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况,然后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发生纠纷。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难题,建议您咨询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可以避免无所谓的损失。(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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