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入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133条第二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6个月以下监禁),并处罚金。
上述行为主要表现为:
1、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酒后、吸食毒品后追逐竞驶的。
3、无驾驶资格而追逐竞驶的。
4、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追逐竞驶的。
5、以超过限速50%的速度追逐竞驶的。
6、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7、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
8、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追逐竞驶的。
9、因追逐竞驶受过行政处罚又追逐竞驶的。
10、追逐竞驶引起交通严重堵塞或者公众恐慌的。
注:构成本罪的同时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则须数罪并罚。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