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是犯罪行为吗?
发布日期:2017-10-30    作者:程智华律师


   入侵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系统、网络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计算机系统是否有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这个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由于侵犯的客体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的罪名,对于情况轻微,损害不大或没有造成损害的不构成犯罪。
  目前有关计算机的犯罪,我国现行刑法作了如下规定: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