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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项目
发布日期:2017-10-30    作者:孙术校律师
发生医疗事故后,最主要的事情就是索赔,很多人不知道有哪些赔偿项目,也不知道如何计算赔偿数额,其实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疗事故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和规定的赔偿项目的。
  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都是需要给与受害者一定的赔偿的。而按照相关的规定,我们可知,医疗事故赔偿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赔偿项目的。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和项目有哪些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文。
  一、怎么处理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赔偿应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周年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六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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