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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日期:2017-10-25    作者:李丹律师
一、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二、涉外离婚时要带什么材料
(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便是对于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所携带的资料的具体规定。
通过小编的详细介绍,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是如何办理的吧。因为涉外婚姻具有涉外因素,所以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所要带的证明文件也会有所差别,这一点小编也在上文中为大家讲解了,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了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请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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