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超载处罚伪造行政处罚决定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案情简介:逃避超载处罚伪造行政处罚决定
2016年9月7日,货车司机王某为逃避在江西省内超载处罚,在广州市新榕发市场从一男子手上用50元购买了5张100元盖有“江西省人民政府大余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财务专用章”的非税收定额票据及盖有“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专用章”的一张空白的赣州市交通局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一张空白的赣州市交通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张空白代收代缴罚款委托书,以备在运输途中检查。2016年9月9日被告人王某驾驶挂车装运废纸从广州市前往浙江省龙游县,途中自己填写好以上购买的三书和票据。9月10日6时许,当途经江西省金溪县陆坊治超站时,工作人员在检测称重时发现该车超载率为17%,王某便拿出伪造的文书和票据,称超载已经被大余县治超站处罚,企图逃避处理。陆坊治超站工作人员发现文书及票据均系伪造后,便将被告人带至派出所报案。
法院审理: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逃避江西境内治超站处罚,自行填写伪造的事业单位印章的空白公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综上可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男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律师说法: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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