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中,很多都存在开发商延期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其中大多数情况在拖延一段时间后都能得以解决。但是,也存在一些因法律、政策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通过等待、协商等方法通过开发商最终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房地产律师团队,在十余年办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过程中,对于业主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及解决方案进行不断的总结、研究,希望通过专业法律维权手段,使每一位委托人能够最终拿到自己的“红本”。今天,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就近日成功代理十一位10余年无法取得产权证的业主的胜诉案例,为您讲述专业律师成功维权的过程,仅供参考!案情情况
2006至2009年间,全国各地包括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并不像现今这么火爆,当然,北京作为首都,也吸引了全国各地的购房人,包括来北京打拼的外地人。李某等十一位业主也是考虑到该商品房的售价在能力承受范围之内,陆续与平谷春曦园(阳光城)小区的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有的缴纳了全部购房款,有的选择首付款加贷款的付款方式(后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补齐了剩余购房款)。签订合同时,开发商承诺在交房一年后,为买房人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业主的红本,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证。
在业主与开发商的不断沟通中时间也随之溜走,后来业主听说某些楼房存在抵押贷款无法还清而被银行查封后,感到了危机,但也并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方式与开发商协商,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16年,业主的房产证还是杳无音信,另外,小区的名字及业主的楼号也进行了变更。业主终于对开发商失去了所有的耐心,经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了英淇房产律师团寻求帮助。
办案掠影
通过英淇房产律师团与部分业主们的沟通,了解到业主在06至09年陆续收房,而其中很多人并没有办理过网签,又因2011年开始出台限购政策,没有办证的需要先办理网签,而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无法办理网签,也就无法为业主办证。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发商也一直在走下坡路,经营不善、亲属之间变更股权、法人,现登记的法人已经去世,且无其他股东。
另外委托人更担心的是,部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具有北京户口的名下已经有房,按照北京市现行限购政策,11位委托人中都不具有购房资格。根据上述情况,英淇房产律师团告知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在一定条件下,即便不具有购房资格,但是仍然可以取得权属证书。而开发商的所做行为,虽然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但其支付能力无法评估,所以,告知业主要先将不动产权证办下来,违约金再一步步主张。结合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已经去世的情况,那么,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
英淇房产律师也按照上述的思路,首先进行了信息公开,目的是要拿到开发商办理了大产权证的证据;其次,调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股东信息;最后,根据业主所提交的契税凭证、购房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撰写一份较为完善的起诉书,但工作到此并未结束,在立案之前就召开相应的模拟法庭,将庭审中所能碰到的问题反复推敲,并再次核对了证据材料,确保庭审可以顺利进行。同时,将限购政策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法规、文件准备好,开庭时可以提交法官参考。于此同时,英淇房产律师团也积极地与法官沟通,并提交了开发商已经办理大产权的证据,在开庭前,法官调取了大产权证及小区门牌号、名称变更的档案。
庭审中,由于开发商一方并没有出席,法官当场判决为十一位购房人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且判决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英淇房产律师团代理申请强制执行。后委托律师的业主陆续提交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手续。就在刚才,英淇房产律师团接到业主的通知,已经领取了不动产权证。英淇房产律师团提示
亚当.斯密说,“我们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医生,把自己的财富,并且有时还把自己的名誉和生命托付给律师或代理律师。”
很多业主遇到此种纠纷时,大多数都采取等、拖、靠。回顾上述案情,办理不动产权证不仅仅是因为开发商具备相应的大产权证这一个因素,同时,业主们也是提交了其他相关证据,表明已具备办理的条件,更重要的律师积极地与法官沟通后,才得到这样的结果。
为民维权,英淇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