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9-29    作者:李丹律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的土地使用者虽然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流转,可以依法转租给他人,这一行为就是出租土地使用权,相应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就是租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信息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租借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使用并交付租金的行为。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国有土地租赁或土地年租制;二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出租给另一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土地使用权出租。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租不是单一的出租土地,而是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双方通过订立租赁合同确定。
三、土地承租权是什么?
土地承租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可以出租的权利:
1、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依法可以流转的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3、没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但有独立支配价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出租,设定土地承租权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与土地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不办理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租权人享有对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权人可以将之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期限。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
综上所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简单理解就是向别人租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承租土地使用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但是在租借土地使用权一定要依法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