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合同义务有哪些构成要件,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与别人签订合同,那么在双方互相履行合同义务之后,是否还有其他应当注意的义务?本文就以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的后合同义务进行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后合同义务构成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为后存在之前提。合同有效成立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若一方给相对方造成损害,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发生当事人期待的履行效果,当然也不会产生法定的后合同义务。可撤消合同被撤消后,视同自始无效,也不产生后合同义务。,在未获权利人追认之时,不产生有效的履行效果,也不产生后合同义务。只有有效成立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才会发生后合同义务。
2、有效合同须已相对终止
《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后合同义务产生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而合同终止包括合同的相对终止与绝对终止。相对终止是基于履行、解除、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当事人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其中债务应理解为原给付义务与继给付义务两种情形,继给付义务包括以违约责任为内容的义务与后的恢复原状等义务。只有合同相对终止后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当后合同义务也履行完毕,合同关系彻底消灭,合同绝对终止,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3、后合同义务须以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为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后合同义务须遵循诚信原则,且应依据交易习惯确定其内容。所谓交易习惯,一方面指一般的民商事活动应遵循的习惯,另一方面指当事人双方长期形成的习惯。
二、违反后合同义务责任
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是指违背后合同义务所引起的责任,即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强制协助等民事法律后果。那我国《合同法》上的后合同义务应当如何入定呢?笔者认为应当构成以下要件,才能认定为违反我国《合同法》上的后合同义务:(1)合同履行已经终止;(2)一方当事人没有依法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4)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5)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同时,对违反后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是否主观上存在过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由其自身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合同法》虽规定了后合同义务,但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民事法律后果,却未做出具体的规定。笔者认为,违反后合同义务仍然应当按照违约责任来处理。对于后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笔者认为大体应有强制协助、继续履行、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四种,在审判实践中其承担方式的具体适用应根据受损害方的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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