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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地铁晕倒,围观大妈顺走手机,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日期:2017-09-12    作者:张颖律师

来源:澎湃新闻

4日,大学生小薛低血糖晕倒在地铁车厢,众人救助,渐渐好转。她清醒后发现手机不翼而飞。据有人拍摄视频,一花衣大妈把小薛手机塞进自己挎包后溜掉。小薛拨通自己手机号,对方索要800元酬金。

9月4日下午,小薛因低血糖发作,晕倒在地铁车厢内。等她清醒过来时,已经坐在了积玉桥站站台的座椅上,一群好心人围着她。小薛的状态慢慢好转。这时,旁边一名穿着花衣服的大妈对其他人说:“好了好了,你们先走吧,我来照顾她。”众人这才离去。

小薛想拿手机给男友打个电话,这才发现手机、身份证和公交卡都不见了。查看站内监控发现,小薛在车厢内晕倒后,一名女子扶她到了站台,那名花衣大妈也跟着出了车厢,手里拿着小薛的身份证和手机。之后又有在场人给小刘发来现场视频时,小刘意外发现了花衣大妈将手机塞进包里的过程。

直到上周六晚上,小薛的手机终于接通了。接电话的是一名中年女子,她自称是从一个小女孩那买来的手机,小薛要拿回手机可以,但需要支付800元酬金。

虽然小薛晕倒的时候可能将手机掉在了地上,但对方明知道手机的主人是小薛还将手机顺走,并且事后索要酬金,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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