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规定
诽谤他人也是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人格和名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该行为的主要特征: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二是行为人实施了诽谤他人的行为。三是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如果不是捏造事实,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则不属于诽谤的行为。四是行为人必须将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和名誉。如果只是私下里谈论,不属于诽谤行为。
区分诽谤罪分他人的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诽谤他人的行为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能构成诽谤他人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