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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发布日期:2017-09-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编报和下达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办理依据

人计发〔1990〕17号、人发〔1996〕55号、粤人发〔2002〕201号、穗人计〔1997〕1号

办理条件

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有相应空缺数。

办理程序

1、市直事业单位招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需向本处提出申请。2、本处根据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下达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指标和工勤技能人员指标。

所需材料

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批文复印件

受理地点

府前路1号4号楼307室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

020-83126121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

链接地址

//www.hrssgz.gov.cn/vsgzhr/

资料转递途径

法人单位送审→主管部门审批等。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备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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