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知己相聚必然离不开酒,中国人日常聚会喝酒是常态,但通常酒后驾车这个坏习惯缺很难改过来。如果一人饮酒后驾车,那么其他同饮者是否要担责呢,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酒后开车出事故,同饮者的义务:
通常,在宴会、聚餐等活动中,宴请者及同桌饮酒者一定要相互提醒、劝诫,并在事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饮酒者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因而,聚餐酒后开车出事故的,其他人是否需要担责,根据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1、如果聚餐途中,其他人有劝阻驾驶人饮酒,事后又未阻止驾驶人开车的,那么出事故后,其他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2、如果聚餐途中,其它人不劝阻驾驶人饮酒,但事后未强硬劝阻驾驶人开车,那么出事故后,其他人亦应当承担一定民事责任,但可酌情减轻。所谓强硬劝阻,一般是得知酒驾后报警处理。
3、如果聚餐过程中,其他人采取合理措施劝阻驾驶人饮酒及开车,或中途离开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即便承担责任亦是基于人道主义而承担的一部分责任。
来源: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