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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给女儿婚前买的房子,房产局却说房产证要写女儿女婿2人的名字,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8-24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给女儿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售房合同签的是我的名字,后来我通过开发商把售房合同的名字改成了我女儿的。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子交付后一直没有能够办理房产证,我女儿现在已经结婚了,前几天通知要办房产证 ,可房产局说必须办我女儿和女婿的名字。
  怎样才能保证这套房子是我女儿的婚前财产?我要通过起诉把房子要回到我的名下吗?
【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的情况及目前的法律规定这房子是你女儿的婚前财产,不以房产证的取得时间为准。你女儿结婚后,房子写在你女儿一人名下则仍旧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写在你女儿和女婿名下,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你们想维护你们赠与女儿的财产安全,只要坚持将房子登记在你女儿名下即可,不必通过诉讼程序要回房子。如果房产局坚持要把房子写在他们俩人的名下,你可以起诉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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