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诉讼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代写诉讼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我国,你要去法院提起诉讼的,首先是得交起诉状。当然,除了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要交起诉状这种诉讼文书,接着你在上诉或是其他什么地方,其实也要交诉讼文书。不过,现在就算是起诉状都是可以自己写的,并没有强调一定要专业律师写,但是,找人代写诉讼文书的,毕竟不是专业人士,那么就不得不注意下一些事项。
实践中,不管你是自己写诉讼文书,还是给人代写诉讼文书,都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人和被告人。要分别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2、监护人。原告人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时,要写明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业、同原(被)告人关系、住址等。
3、委托代理人。委托律师时要注明律师的姓名、性别、单位和职务;委托其他人则要注明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住址。
4、案由。即民事纠纷的性质,如追索欠债。返还财物、损坏赔偿、离婚、遗产继承、追索抚养费和教育费、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
5、事实与理由。即纠纷的来龙去脉、发生纠纷的原因和责任、解决纠纷的过程和纠纷的现状,有哪些人证和物证能够证实自己的陈述符合客观事实以及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等。
6、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解决的问题,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
7、附件。在起诉状的最后一一附上有关本案的各种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可以是对起诉状中某一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不过,在实践中遇到较为复杂的纠纷,又没有找专业律师代写的,而自己又担心有所遗漏的,建议还是委托专业律师代为撰写,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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