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停止执行死刑意见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撤销停止执行死刑意见通知
检 撤停执[ ] 号
X X X人民法院:
因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撤销对罪犯X X X暂停执行死刑意见,我院X X X号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作废。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院印)撤销停止执行死刑意见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撤销本院对罪犯停止执行死刑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份数:五。
三、送达范围: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各一份。
四、归卷: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