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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7-08-07    作者:郭庆梓律师


  得知要拆迁,有些家庭会选择让子女闪婚,增加一名家庭成员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拆迁婚姻往往因缺乏感情基础而不顽固,之后离婚的话,处理拆迁补偿款容易引起纠纷。
  对于拆迁补偿款分割的问题,首先要了解拆迁房的性质,然后再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分割方法:
  1、拆迁房属于私房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2、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3、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
  (1)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2)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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