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
发布日期:2017-07-24    作者:程智华律师
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房款之后,都是有一个房屋交付的过程。对于购房者而言,在交付商品房的时候,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而不能简单的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钥匙。那到底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二、逾期交房购房者怎么索赔
购买商品房期房时,房屋正在建设过程当中,由于施工中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竣工时间推迟。购房者在体谅开发商的延期交付的同时,也不应放弃追偿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法律人士认为,只要开发商存在违约,购房者就有权追偿。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天,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当然,实际操作时,购房者、开发商不可能每天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进行结算。因此,许多法律人士认为,购房者在交房当天提出结算延期交房违约金较为合适。
若是购买的期房,则很容易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此时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那么购房者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中的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而在如期交付商品房的过程中,也是要小心谨慎,对房屋的质量等各方面作出验收。


文章来自//www.64365.com/zs/800337.aspx侵删。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