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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
发布日期:2017-07-06    作者:王玉红律师
身份证可异地办理



2017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收费标准: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发证时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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