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诈骗罪辩护律师 T某涉嫌诈骗罪,曾莉律师成功辩护获缓刑
公诉机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T**,男,1995年11月29日生,身份证号码:5139011995********,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2015年5月3日因本案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曾莉,成都诈骗罪辩护律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成武检公诉刑诉【2015】6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D*、Y*、T**犯诈骗罪,与2015年1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案使用建议程序审理。本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依法使用建议程序,组成合议庭,与2015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办案经过:
曾莉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多次会见T某,并成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判决结果:
被告人T**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本案例系曾莉律师真实案例,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