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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发布日期:2017-06-08    作者:石峰律师
转发自重庆律师杨梅王子系富二代,年纪轻轻,名下就有房产数套,跑车一辆,股票、存款若干。刚满22周岁就不顾父母反对,与家境普通的灰姑娘结婚。灰姑娘虽出身农村,但天资聪慧,双方发誓携手努力、共同奋斗。两人婚后把王子名下闲置的房屋全部出租,收取可观的租金。灰姑娘善于炒股,又遇股市上涨,在二人苦心经营下,王子所持股票收益颇丰。随着事业的上升,两人感情越来越深,在灰姑娘20生日当天,王子决定卖掉一套房产,用房款购买两辆豪车,其中一辆专门给灰姑娘使用。好景不长,两年后,王子飙车发生车祸,重伤,其所驾驶的豪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100万。王子受伤留下残疾,双方开始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日渐恶化,最终灰姑娘提出离婚。因双方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灰姑娘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看完这个传奇而普通的栗子后,那么问题来了,灰姑娘起诉离婚能够分割哪些财产?王子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均为个人财产,婚后部分财产形态发生了变化、产生了收益,虽然灰姑娘分不了王子的个人财产,但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灰姑娘还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具体来说,双方婚后出租王子名下房屋收取的租金和炒股的利润,属于经营性收益,灰姑娘有权要求分割。那么王子存款婚后产生的利息、卖掉房产购买的豪车、豪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的100万保险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存款利息系个人财产的法定孳息,婚后卖方买的豪车以及车辆保险金都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形态上的变化,并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属性,仍属于王子个人财产。所以,灰姑娘抛弃王子,能分的财产只有租金和炒股收益。




答案出来了,背后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我国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所得共同所有的主要制度价值在于鼓励夫妻共同努力、增强夫妻感情基础,只要是婚后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取得的财产都规定为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并不是夫妻共同经营努力的结果,而是市场行情或个人财产本身属性产生的,与是否结婚没有必然关系,所以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当然,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变化,没有产生收益,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王子的房屋、股票虽然属于王子个人财产,但两人婚后共同经营,出租房屋产生的租金、炒股的收益就属于共同财产,而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卖方所买豪车、保险金都仅仅是王子个人财产形态的变化,不属于婚后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灰姑凉也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自婚姻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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