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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7-06-07    作者:李丹律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有效吗?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借钱,用房子来抵押担保,是很多人已经熟知的操作手法。但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够生效的规定,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的效力问题做出的专门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不了解该项规定而蒙受损失。
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才能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从法律上来讲,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通俗地讲,也就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说了不算。在上述案例中,赵某之所以未被追究责任,其主要原因就是张某未将赵某用于担保的房屋办理抵押登记,以致于抵押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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