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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清单法律规定对照表
发布日期:2017-05-30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自201171日起赔偿明细:
主体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工伤
保险
基金
医疗费和康复费用
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实际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国家标准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完全不能自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标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标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五级到十级享有)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动能力鉴定费
实际支出
用人单位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原标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备注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当地政府适时调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工资照发,第4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本人工资: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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