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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律师需要提示注意的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110网律师
1律师应当告之当事人,一份有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为: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2)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若遗嘱有2页以上,需要遗嘱人在每页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
 
4)遗嘱内容尽量不做修改,否则可能因此产生效力上的争议。[MS2]
 
2律师应当提醒当事人,为防止日后争议,自书遗嘱一般不要用打印件,尽量亲笔书写。
 
3若当事人身体原因不便、或不能书写,可以建议当事人制作公证遗嘱或律师遗嘱见证。
 
4律师应当提醒当事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律师应当向当事人着重强调,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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